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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商平台大数据杀熟情节严重或将会吊销执照

发布时间:2021-11-12 09:30:45 所属栏目:要闻 来源:互联网
导读: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起草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7月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稿指出,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、算法等技术手段,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、交易习惯等特征,对同
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起草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7月2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意见稿指出,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、算法等技术手段,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、交易习惯等特征,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,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‰以上5‰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  针对哄抬价格,意见稿明确,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(三)项的规定,在市场供应紧张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期间,有下列行为之一,哄抬价格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销售额或所囤积货值1%以上10%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  一是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;二是除生产自用外,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,大量囤积商品不出售或少量出售,经价格监督管理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;三是通过强制搭售、高额收取或大幅提高其他费用等方式,推动商品或服务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的;四是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的。
  针对新业态中的价格违法行为,意见稿指出,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‰以上5‰以下的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吊销营业执照。

(编辑:鞍山站长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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